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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计通年报造假被处罚 投资者索赔启动

  • 新闻
  • 2022-12-30
  • 2298
  • 更新:2022-12-30 18:42:29

  2022年12月29日晚,上海华虹计通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虹计通、*ST计通(维权),代码:300330)发布《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曾代理投资者起诉100余家上市公司索赔的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律师(证号:13301200210145176)表示,华虹计通因信息披露违规被处罚,涉嫌证券虚假陈述,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

  公告显示,上海证监局查明,华虹计通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的主要事实如下:2017 年华虹计通通过虚假贸易和少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导

  致其 2017 年年度报告披露的财务信息存在虚假记载,具体分为两部分:

  一是华虹计通组织策划与上海仪电物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中卡智能卡有限公司、中京复电(上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或上海鸿仪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开展了三笔四方贸易,采购销售形成闭环,贸易相关资金几天内在四方参与主体之间完成等额或相近金额的循环,且没有对应的实际物流,前述贸易为虚假贸易。该贸易中,华虹计通通过向仪电物联虚假销售货物,虚增营业收入 16,116,068.42 元,虚增营业成本 15,383,760.66 元,进而虚增营业利润732,307.76元,占2017年年度报告披露营业利润的约13%。

  二是由于往年存在工程合作关系,华虹计通 2017 年初对仪电物联存在18,494,164.33 元账龄一年以上的应收账款。为缩短应收账款账龄,少计提坏账准备,华虹计通将 2017 年因前述虚假贸易对仪电物联形成的含税营业务收入 18,855,800 元全部确认为应收账款,并将当年虚假贸易项下收到的仪电物联回款 18,521,000 元首先用以冲销以前年度对仪电物联的长账龄应收账款,实现当年少提坏账准备8,231,633.95 元,进而虚增营业利润 8,231,633.95 元。通过前述虚假贸易和会计处理,共导致华虹计通 2017 年虚增营业利润8,963,941.71 元。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2014 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上海证监局决定:对华虹计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五十万元罚款。

  此前,2021年11月26日,华虹计通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监督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根据《证券法》及虚假陈述司法解释,上市公司等因虚假陈述证券欺诈行为导致证券投资者权益受损的,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损失等。

  厉健律师表示,根据司法解释,暂定:在2018年4月12日至2021年11月26日期间买入华虹计通股票,并在2021年11月26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索赔。索赔条件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ST计通维权入口)

  投资者索赔应提供证券开户信息查询单、股票对账单原件(2018年4月1日至2022年1月底)、联系方式等。

  (本文由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的立场。厉健律师,系中国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纠纷调解员,2009年荣获“浙江省优秀青年律师”称号。2003年至今,厉健律师代理投资者起诉100余家上市公司索赔,成效显著。其中,投资者诉杭萧钢构虚假陈述案入选2012年度“全国法院十大调解案例”,投资者诉祥源文化、赵薇等虚假陈述案入选2019年度人民法院十大商事案例,投资者诉辉丰股份(维权)虚假陈述案系江苏省首例证券纠纷普通代表人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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