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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厅体育运动会(国家体育总局政法司)

  • 体育
  • 2022-12-30
  • 2269
  • 更新:2022-12-30 20:4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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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运动健身补贴

国家运动健身补贴现在没有,都是一些地方政策。

比如:聊城市全民健身运动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推动和引导社会办赛的进程,规范和加强市级全民健身运动会经费管理的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办法》、山东省体育局《山东省全民健身运动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以及财政管理有关规定,结合全民健身运动会组织工作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补助范围

本办法补助对象为列入聊城市全民健身运动会的竞赛项目及活动。

二、补助办法

1、按照“区别对待、分类扶持、确保效益”的原则,对纳入全民健身运动会的各项目,根据项目规模、社会参与程度、市场开发进度等情况进行分类补助。补助资金分为竞赛组织经费和参赛食宿费补贴。竞赛组织经费属于基本保障经费。参赛食宿费补贴根据项目类别确定。

2、竞赛组织费包括:场地费、器材费(含竞赛用文具、电脑、纸笔等)、宣传费、市内交通费、安保费、医疗保障费、裁判费(食宿、往返差旅、劳务费)、大会工作人员伙食费。

参赛补贴是指按单项竞赛规程及本办法有关规定,在编的参赛运动员、随队工作人员食宿费补贴。

3、参赛规模是指单项竞赛规程规定范围内的运动员、教练员、工作人员人数总和。补助资金主要依据各项目参赛规模和类别核定,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申请选择。

4、项目补助类别:

一类项目:参赛规模少于300人的项目,裁判员按运动员人数10%核定,竞委会工作人员按运动员、裁判员总人数的10%核定;裁判员和竞委会工作人员如不能满足比赛需求的,根据国家和省级体育主管部门竞赛、裁判办法确定。竞赛组织费按参赛人数每人每天80元的标准补助,统筹按3天计算。参赛队伍按每人每天160元补贴,按3天计算,不收取任何参赛费。最高补贴不超过20万。

二类项目:参赛规模300-700人的项目,裁判员根据参赛人数配备20至40人;竞委会工作人员配备15至25人。裁判员和竞委会工作人员如不能满足比赛需求的,根据国家和省级体育主管部门竞赛、裁判办法确定。此类项目按每项目15万元补助竞赛组织经费。大会不予参赛队食宿补贴,不收取任何参赛费。市场开发费用优先用于赛事组织。

三类项目:参赛规模700人以上的项目,裁判员、竞赛工作人员参照二类项目核定,按每项目15万元标准补助竞赛组织经费,大会不负责参赛队食宿。补助经费和市场开发确有不足的,可按每人不超过100元的标准收取参赛费。

5、补助标准和资金将视物价变化等因素,按年度进行调整。

三、开支事项及标准

1、食宿补贴标准。在编运动员、随队工作人员、裁判员及竞赛工作人员按每人每天160元核算。住宿标准为2-3人间,安全卫生,能洗澡;用餐以自助餐形式为主,干净卫生,搭配合理,同时有当地卫生防疫部门专职人员全程监督检查。本地裁判员和竞赛工作人员除值班人员外原则上不安排住宿。

2、差旅费。运动队差旅费自理。外调裁判员及竞赛工作人员差旅费,可按往返直达汽车或火车硬席、动车高铁二等座标准给予报销,中途无故停留、绕道所增加的费用不予报销。特特情况,确需邀请外省市裁判员的,费用由单项竞委会统筹解决。

3、劳务费及服装。裁判长、仲裁委主任、赛风赛纪监督主任每人每天200元,副裁判长、仲裁委员、赛风赛纪监督副主任每人每天160元,裁判员每人每天130元,辅助裁判员及其他竞赛工作人员每人每天不超过60元。不在大会食宿的,可按每人每天不超过50元的标准增加补助。发放期限按赛期内实际工作天数计算,1000元封顶。

裁判及工作人员服装事宜,由单项竞委会根据不同项目要求自行确定。

4、奖品。比赛以精神奖励为主,另设物质奖励的,费用由竞委会自行解决。

四、资金申报审批

1、各单位按照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要求,综合往届参赛规模和本届运动会本项目比赛计划安排,依据补助标准,据实客观申报补助类别及金额,报市体育局审核确定。

2、市体育局在汇总审核各单位申报情况基础上,提出当届全民健身运动会资助经费分配方案建议,报市财政局。

3、市财政局根据市体育局的建议,综合年度预算安排等情况,审核确定各项目补助资金分配方案。

4、各项目竞赛补助经费原则上由市财政局直接划拨至各项目单位。

五、资金管理和使用

1、各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本办法使用补助资金,加强资金使用管理,专款专用,分账核算,并妥善保存有关原始票据及凭证备查。特别是食宿费补助应当专款用于参赛人员的住宿和用餐,不得挪用挤占。资金如有结余,可用于该项目全民健身活动组织或结转到下一年比赛使用。

2、 各项目主管单位应当在比赛结束15个工作日内,向市体育局书面报告资金使用情况。

六、监管检查和绩效评价

1、市体育局将适时组织或委托有关机构对各项目补助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检查结果作为以后补助资金分配的重要参考依据。

2、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监督约束机制,结合组织赛事评估,提高补助资金管理和使用的安全性、有效性、规范性。

3、对于违反规定截留、挪用补助资金,或者报送虚假材料骗取补助资金等行为,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七、市级其他需要财政资金补助的体育赛事也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八、本办法解释权归聊城市体育局。

校运动会的来历

学生会

学生会(Student Union)

高等、中等学校中学生的群众性组织。任务是,在学校共产党组织的领导和共青团组织的指导和帮助下,团结全体同学,使他们在德智体方面得到全面发展。高等学校一般设校学生会委员会和系(科)学生会委员会两级。中等学校学生会一般设校学生会委员会和班学生会委员会(班委会)两级。

它是每个大中学校不可缺少的部门(少数大学,如中国防卫科技学院除外),它是提倡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学习的学生组织,为学校学生和老师提供无偿服务的部门。

一般的学生会都设置主席团、秘书处、外联部、学习部、企划部、宣传部、纪检部、文艺部、体育部、生活部、卫生部、劳动部、组织部等。

中等学校和高等学校中学生自己的群众组织。1919 年五四运动时期,中国中等学校和高等学校学生成立了进步的学生团体,称学生自治会,对学生运动起了积极作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改名学生会。凡在校学生都是学生会的当然成员。学生会的干部经全体学生民主协商,选举产生。

中等学校学生机构一般是两级:校学生委员会和班学生委员会(班委会)。高等学校又有院系(科)一级的学生委员会。全国高等学校建立的学生会联合组织为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简称全国学联。

学生会的任务是在学校共产党组织的领导和共青团组织的指导和帮助下,团结全体同学,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引导同学努力做到身体好、学习好、工作好,德、智、体、美 、劳全面发展,成为有社会主义觉悟的、有科学文化知识的 、身体健康的劳动者。

学生会的起源及历史

清华于1919年12月23日成立了第一个学生会,它诞生于“五四”运动爱国、民主、科学的洪流中。此前清华学校初期,还没有全校性学生会组织。

在1919年的“巴黎和会”上,美英法日等国,无理地拒绝了中国人民“废除二十一条”的正当要求,还公然把德国在山东的权益全部让与日本。丧权辱国的北洋政府竟同意在和约上签字。消息传来,举国愤慨,1919年5月4日北京城内3000余名学生举行了反帝爱国示威游行。当晚,五四运动爆发的消息传到清华园,一向沉静闭塞的清华学校顿时沸腾起来。高等科二年级学生闻一多连夜工笔抄录了岳飞的“满江红”词,贴在高等科饭厅门口,表达了“从头收拾旧山河”的决心。第二天一早,有些同学在宿舍门口贴出红笔写的大字报,要求立即行动。当日(5日)高等科和中等科科长立即召开全校各会社负责人联席会议,决定成立清华学生代表团,派代表与各学校互通声气,与北京学生采取一致行动。清华学生代表团于5月7日正式成立,代表团团长为顾德民,清华学生代表团随即领导清华学生投入反帝爱国运动。5月9日,清华同学在体育馆前举行了“国耻纪念会”。会上决议通电巴黎,要求中国代表拒绝在和约上签字,并庄严宣誓:“口血未干,丹诚难泯,言犹在耳,忠岂忘心。中华民国八年五月九日,清华学校学生,从今以后,愿牺牲生命以保护中华民国人民、土地、主权,此誓。”

当时全国各地纷纷进行抵制日货的活动,1919年11月15日,日本驻福州领事馆竟派出便衣警察和浪人殴打参加抵制日货活动的学生;16日,又打死打伤学生和市民多人,制造了“福州惨案”。国人闻之莫不愤恨异常,福建罢市、罢学,京津沪等学界也奔走呼号予以声援。27日清华各级学生重选代表,商议起草学生会章程,“以便重组代表团与京中学界共同进行”;并于29日组织清华学生赴城内与各校学生上街游行。12月17日,全体学生大会通过了学生会章程;在23日晚,清华全体学生聚集在饭厅,举行学生会成立大会。清华学生连续参加学生运动引起了学校当局的不满,校长张煜全竟派巡警干涉学生会成立,乘学生开会之际派人关掉电灯以迫使学生散去,想不到此举激怒了学生。在几支洋蜡烛的照耀下,清华学生会庄严成立。学生会设评议部和干事部,由刘驭万、罗隆基为评议部正、副主席,时昭泽为干事部主席;干事部下设总务、交际、文牍、会计、新闻五科,其中文牍科正副主任为闻一多、潘光旦。随着学生会的成立,学生活动日益活跃,校内刊物《清华周刊》也由学校派定学生编辑改为由学生自选编辑,各种学生团体如雨后春笋般兴起。

清华学生会初期的组织形式模拟的是资产阶级议会政治,即“三权鼎立”。评议会是全校代议机构,行使立法权;干事部行使行政权;司法的权力还掌握在学校斋务处手中。随着“五四”以来新思潮对学生影响的增长,学生们对于校方家长式的严厉管束越来越不满。1919年10月,一位姓李的斋务长因开除学生,遭学生诘问并被打。同年12月,校长张煜全因干涉学生会成立大会,遭到学生反对而被迫去职。学校传统的管理方式被动摇,1920年起学生对自治展开广泛讨论,认为“学生自治,是由学生组织团体去练习学生管理自己”。到1922年3月,学生通过学生会提出要求,成立了学生法庭,选出了审判官和检察官, “三权鼎立”随之形成。学校还拨了一笔钱,为“法官”们缝制了“法服”。穿戴上峨冠博袖的服装,学生法官们审理学生间争执事件甚至处理学生违反校章的事件。1925年学生法庭被停止。1929年《国立清华大学学生会章程》规定“本会最高权力机关为全体大会,立法机关为代表大会,执行机关为执行委员会”。

清华学生会的成立与实现自治,一方面是由于“五四”运动唤起了清华学生的爱国热情和自我意识的觉醒,“年轻的学生们经此刺激震动而突然觉醒了,登时表现出一股蓬蓬勃勃的朝气,好像是蕴藏压抑多年的情绪与生活力,一旦获得了迸发奔放的机会,一发而不可收拾,沛然而莫之能御。”;另一方面,也可从中窥见清华学校早期的教育目的,清华学校的教育目标不仅是培养留美预备生,同时还寓有造就“领袖人才”的意义,希望“成一造就中国领袖人才之试验学校”。对于这种领袖人才,清华校长曹云祥提出了这样的要求:“天赋之才,精明强干,随机应变,善于治人”。学校在加强管理的同时,也提倡和鼓励学生组织各种社团,开展课外活动,包括对外交涉、演说辩论、开运动会、请人演讲、编杂志、出级刊等。学校以学生团体活动为手段来培养学生的组织、办事能力,而清华学生会以后的日益发展以及参与左右校政、领导学生积极参加反帝爱国运动等行为恐怕已非校方的初衷了。

随着民族危机的加深,学生的爱国热情高涨,清华学生会领导学生参加了一系列的爱国反帝运动,逐渐成为清华爱国学生运动的领导核心,在以后的“一二·九”运动、“一二·一”运动、抗暴运动、“反饥饿、反内战”运动、解放前的护校斗争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运动会通讯稿

运动会通讯稿要符合实际,是什么运动项目就写什么运动项目,然后可以具体描写运动员的奋斗,以及对运动员的祝福。

正文

枪声响了,你们冲向前,不为别的,就为班级一马当先,没有昔日的汗水,怎见今天的胜利?相信自己,鼓励自己,超越自己。为太阳的光辉在添上永恒的一笔!要的就是坚持到底,不是华丽。冲吧!向着那未来,进行到底。

有多少次挥汗如雨,伤痛曾添满记忆,只因为始终相信,去拼搏才能胜利。总在鼓舞自己,要成功就得努力。热血在赛场沸腾,巨人在赛场升起。

相信自己,你将赢得胜利,创造奇迹;相信自己,梦想在你手中,这是你的天地。当一切过去,你们将是第一。相信自己,你们将超越极限,超越自己!相信自己,加油吧,健儿们,相信你自己。

人生的路,有坦途,也有坎坷;走过的岁月,有欢笑,也有苦涩。泪水告诉我一个跌倒的故事,汗水使我多了一份沉重,几多成熟。理想毕竟不同于现实,失败是生活的一部分,谁也无法选择,无法拒绝。

人生要自己去拼搏,去奋斗,在风雨中百屈不挠、勇往直前,在自己的每个驿站都留下一段无悔的回忆。流泪不是失落,徘徊不是迷惑,成功属于那些战胜失败,坚持不懈,勇于追求梦想的人。

全国综合性运动会工作人员纪律规定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全国综合性运动会各项工作的监督,维护各项纪律,规范和约束工作人员的行为,确保运动会文明、廉洁、高效、有序地进行,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所指全国综合性运动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运动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运动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冬季运动会、全国体育大会。第三条 本规定所指工作人员包括:参加运动会筹备和竞赛期间的工作人员,以及教练员、裁判员、代表团工作人员等。第四条 要廉洁奉公,忠于职守,严禁利用职权和以运动会名义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在公务活动中收受“红包”、礼金,以及各种有价证券、各种信用卡和贵重礼品;

(二)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礼物馈赠;

(三)接受他方单位为本人或者家属提供国内和出国(境)旅游的一切费用;

(四)收受或索取赞助、回扣、佣金等钱物据为已有;

(五)以虚报、谎报等不正当手段谋取个人和小团体利益。第五条 要严格遵守运动会各项竞赛规定和纪律,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强迫、指使、诱导、欺骗、指导和默许运动员服用违禁药物;

(二)为运动员服用而研制、配制、试用、销售、有偿或无偿提供违禁药物;

(三)在执行违禁药物检查、监测任务中,营私舞弊、弄虚作假或其他渎职行为;

(四)裁判员违反公平竞争原则和职业道德,有意偏袒一方,执裁不公;

(五)明(暗)示、收买、干扰裁判员,使裁判员不能公正执行竞赛规定和规则;

(六)在运动员资格上弄虚作假,以大打小,冒名顶替;策划、唆使、怂恿运动员罢赛、打骂和不尊重裁判员等,或发现运动员有上述行为不予制止的。第六条 要自觉遵守财务管理的各项规定。严禁假公济私,化公为私。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用公款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

(二)无偿占有公物不还或私自调换占为已有;

(三)各部、室、委员会擅自私分预算内或预算外的资产、物品;

(四)为逃避财务审计监督而私自设立“小金库”。第七条 要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无私奉献的精神。严禁讲排场、比阔气、铺张浪费、挥霍公款。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参与用公款支付的营业性舞厅、夜总会等高消费娱乐活动。

(二)提供或参与带有色情服务性质(包括“三陪”、异性按摩等)的活动;

(三)借用各种名义,用公款旅游;

(四)借运动会名义,擅自用公款招待宴请与运动会工作无关的人员;

(五)以工作需要为名,擅自用公款购买移动电话等通讯工具或其他物品供个人使用。第八条 严格执行《关于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国内交往中收受的礼品实行登记制度的规定》,按规定应上交的礼品,一律交运动会组委会办公室统一登记保管。第九条 对违犯上述规定的工作人员,由运动会纪律检查委员会和组委会监察部依照党纪条规和国家有关法规、条例、规定调查处理。第十条 对违犯规定情节较轻,并主动讲清情况,认真检查错误的工作人员,可从轻或免于追究党纪、政纪责任;对情节严重或造成恶劣影响的,由运动会纪律检查委员会和组委会监察部提出追究党纪、政纪处分的建议,按照人事管辖权,属地方管理的工作人员,交当地纪检监察机关处理。属国家体育总局管理的工作人员,交总局纪检组、监察局处理。对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凡经运动会纪律检查委员会批准转交各机关、单位对违纪人员追究党纪、政纪处分的,均应将处理结果报国家体育总局纪检组、监察局备案。第十一条 运动会组委会各部、室、委员会根据实际,制定的规章、制度、办法等规定,经组委会批准,工作人员应一律遵守,若有违犯,将追究当事人的违纪责任。第十二条 组委会各部、室、委员会,各代表团的领导对本部门和体育代表团工作人员执行纪律的情况负有督察责任,如所管辖的工作人员违犯纪律,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将追究领导责任。第十三条 全国性单项竞赛活动或非全国性单项比赛活动,由主办的各项目管理中心和承办的省、区、市体育部门,参照本规定制定相应的规定。第十四条 本规定由国家体育总局监察局负责解释。第十五条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征稽所隶属哪个单位

征稽所隶属市(县)交通局。

主要职能是负责全市(县)的各项规费征收和管理,为公路建设筹集资金。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省级行政处罚主体(组织)的决定

一、以下行政机关(含行政性机关,下同)依法具有行政处罚主体资格:

山东省计划委员会、山东省经济委员会、山东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山东省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山东省城乡建设委员会、山东省教育委员会、山东省科学技术委员会、山东省计划生育委员会、山东省体育运动委员会、山东省民族事务委员会(山东省人民政府宗教事务局)、山东省公安厅、山东省国家安全厅、山东省民政厅、山东省司法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人事厅(山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山东省劳动厅、山东省交通厅、山东省机械厅、山东省石油化学工业厅、山东省地质矿产厅、山东省水利厅、山东省农业厅、山东省林业厅、山东省贸易厅(山东省人民政府财贸办公室)、山东省文化厅(山东省文物事业管理局)、山东省广播电视厅、山东省卫生厅、山东省审计厅、山东省海洋与水产厅、山东省统计局、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山东省新闻出版局(山东省版权局)、山东省电力工业局、山东省环境保护局、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山东省旅游局、山东省邮电管理局、山东省粮食局、山东省档案局、山东省人民政府保密局、山东省专利管理局、山东省气象局、山东省地震局、山东省盐务局、山东省烟草专卖局、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国防科技工业办公室、山东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山东省无线电管理办公室、山东省技术监督局、山东省土地管理局、山东省医药管理局、山东省煤炭工业管理局、山东省煤炭工业局、山东省建筑材料工业局、山东省国有资产管理局、山东省测绘管理局、山东省建筑工程管理局、山东省农业机构管理局、山东省畜牧局、山东省引黄济青工程管理局、山东黄河河务局。二、以下行政机关的分支机构或者派出机械依法具有行政处罚主体资格:

中国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山东分局、中华人民共和国青岛海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山东进出口商品检验局、中国民用航空山东管理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山东渔港监督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山东渔船检验局)、山东省国家税务局稽查分局、山东省国家税务局涉外征收分局、山东省国家税务局进出口税收管理分局、山东省地方税务局税务稽查局,山东省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三、以下由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具有行政处罚主体资格:

山东省航运管理局(山东省港航监督局、山东省船舶检验局)、山东省公路局、山东省证券管理办公室、山东省口岸办公室、山东省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办公室、山东省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办公室、山东省植物保护总站、山东省渔政监督管理处、山东省黄河航运局(山东省黄河港航监督)、山东省小清河航运局(山东省小清河港航监督)、山东省交通厅公路运输管理局、济青高速公路管理局、山东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山东省公安厅消防局、山东省公安厅边防局、山东省卫生防疫站、济南铁路局、山东省地方铁路局、山东省农业机构试验鉴定站、山东省长途电信传输局、山东省物价检查所、山东省森林植物检疫站、山东省省级机关人民防空办公室。四、以下事业单位受行政机关的委托以委托机关的名义实施行政处罚:

山东省纤维检验局、山东省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总站、山东省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站、山东省农业机械安全监理站、山东省种子管理总站、山东省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山东省兽医卫生监督所、山东省交通厅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山东省水利工程管理局。五、以下行政机关的直属机构或者视为内设机构的组织以其主管行政机关的名义实施行政处罚:

黄河水利委员会山东水文水资源局、水利部国家环境保护局黄河流域水资源保护局山东局、海河水利委员会漳卫南运河管理局、山东省烟草专卖局驻济南铁路烟草专卖局、山东省烟草专卖管理稽查大队、山东省技术监督局稽查所、山东省农机修配管理站、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检查所、山东省文化市场稽查队、山东省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站、山东省国有林场管理站、山东省林木保护站、山东省林木种苗站、山东省交通厅车辆购置附加费征收管理办公室、山东省海洋监察总队、山东省建筑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六、省交通部门和渔业部门设在各地的港航监督机构、渔政监督机构由所在地的人民政府予以公布。

以上省级行政处罚主体(组织)应当在职权范围内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实施行政处罚,受委托的事业单位应当有行政机关的委托书,行政机关应当对所委托单位实施的行政处罚行为加强监督管理。不具有行政处罚权的单位和组织一律不得实施行政处罚,否则,任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都有权拒绝、检举和控告。

各地的行政处罚主体(组织),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参照本决定及本级政府机构设置情况确定并公布。

有话要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