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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股市有可能重新上市吗(中国股市有可能重新上市吗知乎)

  • 财经
  • 2022-12-31
  • 2255
  • 更新:2022-12-31 08:14:24

本文目录一览:

股票退市后还能上市吗?

退市后的股票并非是所有上市公司都是能恢复上市的,要根据退市之前的行为以及退市之后公司的性质来决定公司时候还能恢复上市。

上市公司业绩出现由于出现连续4年亏损被退市的股票,这种退市股票是还能恢复上市的,退市之后可以通过资产重组,进行资产整顿之后,业绩提升。随后又达到A股上市条件的股票,这种股票也是可以恢复上市的可能性。

有些上市公司,知道自己的业绩支撑不起来,然后申请主动性退市,这些股票因为没有出现重大违规行为,暂时性退出这个股市,然后重新经营,虽然等公司再度走上正轨,又达到A股上市条件,同样可以发起上市申请,有恢复重新上市的可能性。

扩展资料

退市公司不能恢复上市的理由

创业板股票一旦确认被退市,将会一退到底,根本没有翻身的机会,意思就是指创业板不能通过资产重组再度恢复上市的可能性了,所以创业板退市公司是不能再度恢复上市的。

A股市场对于财务造假的这种行为属于非常严峻的问题,属于重大违规行为,只要前科出现财务造假的,这种股票退市之后,也是无法重新恢复A股上市的。

退市的股票有重新上市的吗

退市重新上市的股票有:

1.长航油运(现招商南油)。它是A股市第一家被退市的国有企业被称为央企退市第一股,退市的原因是财务不达标。退市后,招商南油的财务状况持续改善。2019年1月8日,退市4年多的招商南油在上海证券交易所重新上市。

2.ST长油。退市可分为主动退市和被动退市,退市后的上市公司要想重新上市,需要重新调整,符合重新上市条件,经交易所批准。在整个股票领域,只有长油5和创智5在退市后申请重新上市。

退市是上市公司由于未满足交易所有关财务等其他上市标准而主动或被动终止上市的情形,即由一家上市公司变为非上市公司。退市可分主动性退市和被动性退市,并有复杂的退市的程序。

78家退市公司名单a股退市股票还能在上市吗

A股退市股票还能再重新上市,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退市公司重新上市实施办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退市公司重新上市实施办法》,退市股重新上市只需满足条件、得到交易所批准即可重新上市。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退市公司重新上市实施办法》(2018年修订)中第第八条规定:上市公司在其股票终止上市后,其终止上市情形已消除,且同时符合《上市规则》规定的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本所申请重新上市:

1、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五千万元;

2、社会公众持有的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社会公众持有的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0%以上;

3、最近三年公司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4、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未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5、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均为正值且累计超过人民币三千万元(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低者为计算依据);

6、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超过人民币五千万元;或者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累计超过人民币三亿元;

7、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正值;

8、公司最近三年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9、公司最近三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重大变化;

10、公司最近三年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11、公司具备持续经营能力;

12、具备健全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且运作规范;

1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备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所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且不存在影响其任职的情形;

14、本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此外,《上海证券交易所退市公司重新上市实施办法》第八条也规定:本所上市公司的股票被终止上市后,其终止上市情形已消除,且符合《上市规则》规定的重新上市申请条件的,可以向本所申请重新上市。

扩展资料:

2018年11月16日,沪深交易所发布《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该退市新规主要是明确了证券重大违法和社会公众安全重大违法两类强制退市情形,特别是对于上市公司严重危害市场秩序,严重侵害社会公众利益,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专门作为一类退市情形进行规范。

沪深交易所在内容上基本一致,都列出了6种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应被终止上市情况,分别涉及欺诈发行、年报造假、信息披露违法等。

1、上市公司IPO申请或披露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认定构成欺诈发行,或者被人民法院依据《刑法》第一百六十条作出有罪生效判决。

2、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构成重组上市,申请或披露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认定构成欺诈发行。

3、上市公司披露的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根据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认定的事实,导致连续会计年度财务指标实际已触及《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终止上市标准,其股票本应被终止上市;

4、上市公司在申请或披露的文件中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上市公司被人民法院依据《刑法》第一百六十一条作出有罪生效判决;

5、上市公司最近60个月内,被证监会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作出3次以上行政处罚;

6、交易所根据上市公司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影响等因素认定的其他情形。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上海证券交易所退市公司重新上市实施办法

参考资料来源:深圳证券交易所官网—深圳证券交易所退市公司重新上市实施办法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政府网—深交所发布《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

终止上市的股票会重新上市吗

终止上市的股票符合重新上市条件会重新上市。

在股票被终止上市之后,持有该股票的投资者作为其直接被影响人,肯定会关心该股票能否有再上市的机会。关于股票终止上市以后是否还可以上市的问题,主要有关于以下信息:

一、停产股票意味着该股不会在二级市场交易,但可能会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中转让股份。终止上市的股票,符合重新上市条件的,可以再次申请上市。

二、申请重新上市时,应满足最近三年连续盈利且净利润超过3000万元的条件,公司主营业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应保持不变。要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具有法定任职资格,近年来不存在受到行政处罚、处分或者调查等影响其任职的情形。

三、根据《重新上市实施办法》,所有退市公司在申请重新上市前,应在股票终止上市后至少12个月进入场外市场。公司重新上市的申请,应当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决议,股东会就此事项作出的决议,应当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拓展资料】

所谓的终止上市是对于上市公司的上市资格进行彻底的取消。终止上市是指证券证券交易所在下列情况下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一、公司总股本、股权分布等变化不再符合上市要求,在证券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期限内仍不能满足上市要求

二、公司未按照规定披露财务状况,或者财务会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拒不改正的

三、公司最近三年连续亏损,次年未能恢复盈利;

四、公司解散或者被宣告破产

五、证券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由以上信息综合可得,对于被终止上市的股票,在日后还是有再上市的机会的。

退市股票能否成功申请重新上市?

退市的公司可以再申请重新上市,不过需要经过至少六十个交易日才可以重新上市。

退市可分为主动性退市和被动性退市:

主动性退市是指公司根据股东会和董事会决议主动向监管部门申请注销《许可证》,一般有如下原因:营业期限届满,股东会决定不再延续;股东会决定解散;因合并或分立需要解散;破产;根据市场需要调整结构、布局。

被动性退市是指公司被监管部门强行吊销《许可证》,一般因为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或因经营管理不善造成重大风险等原因。

扩展资料: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退市公司重新上市实施办法》

第四章重新上市安排

第二十六条退市公司的重新上市申请获得本所同意后,应当在三个月内办理完毕公司股份的重新确认、登记、托管等相关手续。本所在公司办理完成相关手续后安排其股票上市交易。

公司未在上述期间内办理完毕重新上市相关手续的,应当向本所提交申请延期重新上市的说明并公告,本所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同意延期。

公司未在上述期间内办理完毕重新上市相关手续,也未获得本所同意延期的,本所关于同意公司股票重新上市的决定自期限届满之日起失效,公司于该决定失效之日起的至少六个月后方可再次提出重新上市申请。

第二十七条退市公司重新上市申请获得本所同意后,应当在其股票重新上市前与本所签订重新上市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及其他有关事项,并按照本所规定于股票重新上市前缴纳重新上市初费。

第二十八条公司应当在其股票重新上市前向本所提交以下文件:

(一)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签署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

(二)公司全部股份已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托管的证明文件;

(三)公司行业分类的情况说明;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第二十九条公司股票自重新上市首日起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本所在公司披露重新上市公告后的五个交易日内安排其股票进入本所风险警示板进行交易。

重新上市的公司在发布首份年度报告后,可以按照《上市规则》的规定向本所申请撤销对其股票实施的其他风险警示。

第三十条退市公司重新上市后沿用其终止上市前的股票代码,重新上市首日股票交易不设涨跌幅限制。

公司股票重新上市首日的开盘参考价原则上应为其在全国性场外交易市场、其他符合条件的区域性场外交易市场或者本所退市股份转让系统最后一个转让日的成交价。

公司认为需要调整上述开盘参考价的,需由重新上市保荐机构出具专项核查意见,充分说明理由并对外披露。

第三十一条退市公司重新上市后,其终止上市前的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在退市期间未以证券竞价交易方式公开转让的,其限售期限自重新上市之日起连续计算。

第三十二条

除第三十四条规定的情形外,公司退市期间发行的新增股份,其限售期限截至重新上市日尚未届满的,自重新上市之日起连续计算;

限售期少于十二个月的,除已通过证券竞价交易方式公开转让的股份之外,自重新上市之日起继续限售至届满十二个月;

未设定限售期的,除已通过证券竞价交易方式公开转让的股份之外,自重新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

公司在重新上市申请日前的最近六个月内发行的新增股份,自重新上市之日起的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

第三十三条终止上市前未进行股权分置改革的公司,其非流通股份须待相关股东比照执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的规定后方可流通。

第三十四条公司在退市期间因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者送股而相应增加的股份,其限售期与原对应的股份相同。

第三十五条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重新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或者由公司回购。

公司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自重新上市后的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委托他人管理或者由公司回购。

第三十六条退市公司重新上市后,其保荐机构应当在公司重新上市后当年及其后的两个完整会计年度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并于每一年度报告披露后的十个交易日内向本所提交持续督导总结报告并公告。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退市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上海证券交易所退市公司重新上市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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